內政部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3月31日
發文文號:台內地字第1071302523號
修正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相關申請書、表如附件
1.申請書(自然人)
2.申請書(法人)
3.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陸資公司)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權利案件簡報表
4.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陸資公司)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第6條管制清冊
5.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陸資公司)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第8條管制清冊
6.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陸資公司)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第9條及第12條管制清冊
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陸資公司)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權利案件簡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