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 士賢 父母處分未成年子女所有不動產時 Posted on 六月 26, 2017 分享貼文對不起!您沒有權限讀取本則文章。請先登入或註冊,如登入後仍無權限讀取,則本文為加盟會員專屬。 More from my site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申請土地移轉登記,未涉及對價或補償時,除應註明無對價或補償之事由公司法人申辦所有權移轉登記,須檢附法人設立或變更登記表、影本或公司登記主管機關核發之抄錄本或影本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之義務人為法人或寺廟時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申請土地移轉登記..部分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至第3項規定就共有土地全部為處分、變更或設定負擔時當共有土地出售時,如優先權經通知逾期不表示意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