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 士賢 新北市政府108年9月18日新北府法規字第1081696742號令:訂定「新北市都市更新實施者擬訂報核事業計畫範圍內認定公有土地一定規模及特殊原因辦法」。 Posted on 九月 18, 2019 分享貼文新北市政府108年9月18日新北府法規字第1081696742號令:訂定「新北市都市更新實施者擬訂報核事業計畫範圍內認定公有土地一定規模及特殊原因辦法」。 https://ift.tt/306wdxH 全國法規最新消息 –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 September 18, 2019 現代地政相關文章「臺中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綠建築容積獎勵作業要點」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檢送修正「臺中市實施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及作業要點」發布令及規定各1份,請查照。檢送修正「臺中市實施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及作業要點」發布令及規定各1份,請查照。內政部令:訂定「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自108年6月1日生效修正「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使用地政資訊網際網路服務作業管理規定」,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修正「臺中市農業用地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或營造業承造之一定規模以下之農業相關設施基準表」,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