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 士賢 房屋面積部分供作非住家使用,應如何計算房屋稅? Posted on 20 5 月, 2019 分享貼文基隆市稅務局表示,民眾購入之房屋如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可向稅務局申請按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及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6分之1。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稅務新聞 May 20, 2019 現代地政相關文章公益出租人地價稅優惠免申請未成年子女之母親,當法代贈與父親土地時,是否可辦理?檢送修正「臺中市實施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及作業要點」發布令及規定各1份,請查照。大S信義區豪宅賣價揭露 房仲:算是誠意賣家自用住宅用地戶籍遷出 改按一般用地課地價稅這種大樓很高貴 北市平均一戶逾4000萬、台中貴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