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 士賢 廢除「臺北市劃定更新地區標準作業程序」 Posted on 29 10 月, 2020 分享貼文廢除「臺北市劃定更新地區標準作業程序」 廢除「臺北市劃定更新地區標準作業程序」.pdf 連結至官網觀看完整內容 都市更新處臺北市都市更新相關法規 October 29, 2020 at 09:30AM 現代地政相關文章修正109/5/29「臺北市都市更新建議優先提供社會福利設施或其他公益設施一覽表」。臺北市政府受理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提議劃定更新地區實施辦法臺北市建築物參與都市更新申請先行拆除作業要點公告日期:109/5/29「臺北市都市更新建議優先提供社會福利設施或其他公益設施一覽表」。另自本公告日起停止適用本府107年12月19日府都新字第10760092141號公告「劃定臺北市都市更新地區暨擬定都市更新計畫案優先建議提供公益及產業升級設施一覽表」 。贈與土地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修正「雲林縣政府標售農地重劃區抵費地及零星集中土地投標須知」,並自即日生效。